发布时间:2012-05-18
关于印发盐田区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2012年2月22日)
(深盐府〔2012〕8号)
《盐田区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低碳生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工作方案》,结合实施《盐田区低碳生态城区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国际先进城区低碳生态建设为标杆,以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围绕建设幸福盐田、低碳盐田,探索具有盐田特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在“国家生态区”的基础上,全面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区,努力在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盐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提供强大支撑,为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碳生态城市做出重要贡献,为全国推进低碳生态建设树立先进典范。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表率作用,通过规划指导、政策推动、宣传教育等措施,引导产业低碳发展,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发动民众广泛参与,营造建设低碳生态城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的生态和谐环境。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深圳市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盐田区“十二五”总体规划,把低碳发展、绿色生态的理念与盐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明晰责任、强化监督,确保低碳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理念先行,创新驱动。以低碳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方式、生活消费理念转变,发挥技术创新对低碳发展的驱动作用,在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有助于减少碳排放的城区建设模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
坚持示范带动,合理投入。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以重点项目为示范,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采用适宜技术,节约成本,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建设一批代表性强、特色鲜明具有重大示范作用的低碳生态工程,为全区推广应用低碳生态项目发挥重要带动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低碳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城区环境优化提升,环保理念形成共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进入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益为特点的良性循环轨道,初步形成以低碳经济、低碳能源、低碳环境、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为标志的“六位一体”低碳生态示范区格局,探索出一条在华南地区有重要影响、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为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道路提供有益借鉴。
(一)低碳生态产业结构效益位居全市前列。到2015 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以高端、高效的港口物流业、旅游业、生物科技报务业和总部经济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各支柱产业均培育出在低碳建设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达到7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2%。产业能耗进一步降低,万元GDP碳排放量、万元GDP能耗、水耗分别比2010年累计下降21.5%、20%、12%。
(二)低碳生态城区规划布局全市领先。探索建立以盐田区城区低碳建设规划指引为统领,新建建筑、新建小区等方面低碳发展指引为支撑的低碳规划标准体系。低碳规划理念全面融入城区布局、公共交通、公共建筑和社区设施等多个市政建设领域,城区人文理念培育、生态环境建设与低碳标准高度统一,形成特色鲜明、设计超前的低碳城区建设战略规划。到2015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6%,70%区内公交为新能源公交,100%政府投资新建建筑为绿色建筑,100%社区为低碳生态社区,100%星级酒店创建为绿色酒店,创建一批在全国、省、市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绿色公共建筑典范。
(三)城区生态资源利用效率位居全市前列。碳汇能力稳步增加,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5.5%,辖区单位面积绿道里程达到3.5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到17.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城区林业碳汇水平居全市前列。
(四)低碳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国家生态区”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生态建设投入持续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显著增强。到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60天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实现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三个100%”。
(五)低碳生态体制机制全市领先。形成以产业引导、行业准入、奖惩分明、监督考核为核心的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形成对低碳发展的制度支撑。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低碳生产、生活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自觉践行。到201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体系基本建立,市民对低碳理念的认知率超过80%,生态环境满意度达96%。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建设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必须要以国际化低碳规划理念指导城区发展布局,要以大力推动转型升级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多元化供应实现能源结构优化,以全面建设绿色交通系统推动低碳出行方式形成,以精心打造绿色建筑精品引领绿色建筑时尚,以进一步加强和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争当固碳先锋城区,以深入普及环保观念营造低碳人文氛围,以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保障低碳城区建设,通过构建低碳规划、低碳产业、低碳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碳汇资源、低碳生活、低碳政策等八大体系,加快建设八大低碳工程,全方位打造高质量、高品质的低碳生态示范区。
(一)全面贯彻低碳生态的发展理念,构建低碳规划体系。
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城区发展布局,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持生态平衡,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1.以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低碳理念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生态环境容量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把低碳生态概念转变成可量化的具体指标和可操作的规划控制要求,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发展规划的引导性指标。把低碳理念渗透到各专项规划中,引领经济社会各领域低碳发展。加强规划评审工作,送审时有低碳内容,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推进辖区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以低碳发展理念指导城区规划。将低碳生态理念融入到城区发展规划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运用混合利用土地的绿色规划概念展开城区建设规划,实现区域综合商务和居住功能的混合布局,降低居民出行碳成本,实现集约效益。以保护绿地、集约开发为原则编制土地利用规划,预留城区发展空间,集约开发土地资源,加强土地整备,在城市更新中,对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配套设施、生态景观等进行控制,运用低冲击(LID)开发理念,通过模仿自然界生态环境,减少开发建设对自然环境破坏,实现人与大自然适应性共生。围绕提高交通的能源效率、改善交通的用能结构、优化交通的发展方式等方面展开交通规划,运用公交导向(TOD)开发模式,形成行人、非机动车和公交优先的安全便捷交通格局。在城市规划、新建建筑等方面拟定低碳发展指导标准。与市低碳规划、生态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水规划、绿色交通规划、绿色建筑规划、绿道规划、片区规划相衔接。(牵头单位:滨海规划国土局)
3.以低碳发展理念指导产业布局。把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到产业发展规划中去,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科学安排调整产业布局。严格产业准入,将低碳作为全区新设施、新项目、新产业的刚性指标。优化物流业、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加工制造业等产业生产力布局。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与增长潜力的生物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互联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把低碳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培育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牵头单位:滨海规划国土局、区经促局、区发改局)
(二)严格实施低碳导向的产业政策,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始终以低碳发展作为产业规划的核心原则,积极促进港口物流业、旅游业等支柱产业减碳发展,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黄金珠宝等传统加工制造业提效、降耗、减排生产。强力推进老工业区转型升级,积极引进和扶持生物科技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提高低碳产业比重,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到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0%。
1.打造低碳港口物流产业标杆。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绿色港”的创建成果,继续发挥盐田国际码头在节能减排中的龙头示范作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港口加强低碳化建设,继续实施龙门吊“油改电”和混合动力改造,改造完成后,相比未改造前全年将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33,000吨。加快推进码头绿色照明和楼宇节能项目,推广LNG拖车应用,探索船公司使用低硫柴油减少海域污染,打造国际一流的绿色生态港口。在道路货物运输方面,鼓励使用CNG、LNG等清洁能源车辆,推行甩挂运输。加快推进盐田港国际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整合区内码头、仓储、物流企业,大幅提升物流效率,推行物流行业共同配送机制,减少空载率,打造国内领先的物流服务系统。全力推进盐田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港口物流运作效率,吸引国际高端物流企业进驻港区,将盐田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低碳生态综合物流港区。(牵头单位:区经促局)
2.打造低碳旅游产业标杆。在“国家生态旅游区”、“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东部华侨城、大梅沙湾游艇会、京基喜来登度假酒店、奥特莱斯购物村等高端项目的引领作用,带动旅游产业向高端化发展,进一步提升高端旅游要素对旅游产业的经济贡献。继续深化“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各项指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最大限度保护原生态,再造新生态,推进辖区节约型、环保型、生态型景区和酒店创建工作。支持东部华侨城提升完善云中风车、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光伏发电站、云海谷沼气利用系统、空气源热泵空调主机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低碳项目,加快东部华侨城低碳旅游学院建设。实施绿色酒店、绿色景区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辖区酒店、景区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和应用先进节能改造技术,加强节水、节电、立体绿化和太阳能利用,打造在华南地区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城市生态绿色旅游区。到2015年,景区节能改造率达到90%以上,客均用水用电量降低20%。星级以上酒店全部取消提供一次性用品,50%以上的酒店利用太阳能供热,星级酒店100%创建绿色酒店,大型商场、商贸中心、广场、商业街低碳化改造率达50%以上。(牵头单位:区经促局)
3.打造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坚持品牌化、集约化原则,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宜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加快推进电子、服装、黄金珠宝等传统制造业技术升级和管理创新,引导传统制造业向加工与设计相结合转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提效、降耗、减排生产,对辖区效益低、污染重及治理无望的低端加工制造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提高辖区清洁生产企业比重。强力推进老工业区低碳化转型升级,加快田心工业区和太平洋工业区低碳化转型,引进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基本完成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减少行业整体碳排放强度。(牵头单位:区经促局)
4.打造新兴产业低碳发展标杆。大力发展以新能源、生物、文化创意、互联网、环保产业和节能服务产业等为代表的低碳产业,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天然气为重点,加大新能源应用和开发力度,加速新能源技术产业化进程。重点扶持华大基因、海滨制药、兴隆源、中显微等新兴低碳企业,继续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低碳经济理念的项目。培育引进以碳排放测算、监测、碳标识和碳金融等创新型服务企业,积极培育低碳服务企业发展壮大,为低碳产业发展树立标杆。制定一系列低碳优惠政策,加大对低碳产业发展和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辖区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益的低碳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牵头单位:区经促局)
(三)大力推广应用多元化清洁能源,构建低碳能源体系。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低碳、无碳能源,组织实施全方位的新能源改造利用工程,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实现辖区能源供应的清洁化、多元化,努力在太阳能推广应用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1.打造多元化新能源供给示范基地。构建城区低碳能源供给支撑体系,充分利用盐田山海自然资源,稳步增加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等其他新能源生产能力和应用范围,打造华南地区多元化新能源生产利用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深圳抽水蓄能电站和盐田垃圾发电厂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重。研究解决新能源并网发电方式,探索新能源规模化应用的有效途径。大力支持南方电网在盐田区进行住宅小区公用变压器优化降损降噪改造及电网智能化建设试点,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积极支持东部华侨城、万科总部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扶持海上漂浮风力发电技术研究示范,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上风电机组设计和制造技术。(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促局)
2.建设太阳能推广应用全覆盖城区。通过政策引导、利用上级财税补贴和技术支持推进太阳能应用推广,重点发展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鼓励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产品开发推广利用。鼓励开展太阳能-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和集成应用示范,在城市道路系统、全区公共区域和企业、家庭推广使用。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推进太阳能技术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的示范应用,在辖区所有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开展盐田太阳能光伏计划,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区推广太阳能光伏利用,实现与市电并网,解决楼宇用电。到2015年,100%公共广场、100%辖区公园、100%生活小区,100%政府投资新建建筑采用太阳能节能产品,全力打造太阳能推广应用先进城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经促局、区城管局)
3.创建清洁能源改造利用先进城区。鼓励和扶持企业改造燃油设施改烧清洁能源,引进天然气替代石化燃料,拓展天然气资源供应渠道和配套设施,推广应用LNG拖车、LNG叉车和CNG卡车,加快建设盐田港后方陆域LNG加气站项目。改进居民生活能源供给方式,扩大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配合市燃气集团做好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的改造工作,到2015年,我区基本实现天然气转换,天然气使用率达到90%,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超过50%。(牵头单位:区经促局、区住建局)
(四)建设便捷高效的城区交通网络,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依托盐田区自然生态资源,结合山海空间形态和居民出行习惯,以智能化公共交通为主导,以低碳、便捷、安全、舒适为原则,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交通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多层次、一体化绿色交通体系。
1.建设国际一流的绿色慢行系统。高标准打造绿色滨海慢行系统,贯通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海滨栈道和登山环道,展现山、海、城交相辉映的盐田特色自然景观。通过完善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增加透水地面铺设面积,扩大隔音屏、降噪路面、风光互补LED照明等绿色技术产品的应用,形成低碳生态道路的示范效应。大力推进部市共建低碳示范项目—盐田海滨栈道全线开通,重点建设梧桐山—三洲田森林公园登山环道,加快社区绿道与片区绿道的整体联通,形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步行网络系统。大力推进自行车道网络建设,加快自行车驿站建设,在全市率先建立覆盖全区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首期投放5000辆自行车。到2015年,绿道里程达250公里,全面构建由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步行交通结合的一体化、无缝连接绿色交通出行链,为市民提供多样化低碳出行选择,形成兼具滨海和山林特色的绿色慢行系统。(牵头单位:区前期办、区城管局)
2.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以深圳创建“国家公交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实施公交优先策略,加快完善常规公交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公交线路,打通区内外交通节点,扫除公交盲点,拓展大运量骨干公交的服务半径,形成大运量骨干公交、社区巴士和穿梭巴士三级公交网络,建设覆盖全区、便捷高效的公交网络。全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快轨道8号线前期工作,科学确定制式、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规划设计接驳系统和停车场所,构建人性化、高标准的绿色轨道出行网络,建成区域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和中等运量三级衔接体系。探索建立海上公交系统,实现与香港旅游客源市场的对接,有效分流区域内陆路旅游交通压力。到2015年,公交站点300米和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和95%,公交分担率达56%。(牵头单位:东部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大力开展新能源公交大巴、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的应用推广,逐步完善充电桩、充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和环境。大幅提高绿色公共交通工具比重,着力引进油电混合动力、纯电动公交及出租车等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在大小梅沙、东部华侨城等旅游景区全面推广电瓶车服务。在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辖区企业、居民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比重大幅度提高,经行我区的公交车70%以上实现新能源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东部交通运输局)
4.加强交通组织管理。以梅沙片区智能化交通体系建设为试点,加快完善游客在不同公共交通工具之间的换乘系统,实现零距离换乘,构建顺畅的旅游交通体系,为游客提供舒适、高效、优质的换乘体验。超前规划设计轨道8号线建成后的交通系统,为换乘体系预留建设空间,构建起轨道交通、常规公交、慢行系统无缝衔接的绿色综合换乘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到公交、自行车、出租车的零换乘。推进全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优化道路交通网建设、交通通信信号和交通信息平台建设。到2015年,实现全区重要路口信号灯全覆盖,全区电子眼全覆盖。(牵头单位:滨海规划国土局、东部交通运输局、盐田交警大队)
(五)全力打造一批绿色精品建筑群,构建绿色建筑体系。
把低碳生态理念贯穿于建筑全寿命周期,通过严格项目报建、强制执行节能标准、推广节能新技术新手段,最大限度地减轻建筑的环境负荷,达到人、建筑、环境和谐共融,打造低成本、高品质的绿色建筑群。
1.打造高端绿色建筑精品。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建筑勘察、设计、施工、运行、拆除全寿命周期。严格建筑项目报建,在新建建筑报建方案要求增加低碳节能内容,没有低碳节能内容不发工程建设相关许可证。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法规,所有新建建筑强制执行节能标准,积极推广节能技术、节能环保型建材,提倡适度装修,对达不到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新建建筑,一律不准施工、验收备案和使用。探索引入建筑物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探索低碳建筑材料可循环利用,将安装可再生能源应用装置的建筑面积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的节能竣工验收审查工作。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集成综合示范项目,将盐田中心区(中轴线)、盐田三村、四村及西山吓村整体搬迁安置、小梅沙片区改造等项目打造成为精品绿色建筑群,将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区档案图书馆、区游泳馆、盐田高级中学、第五期保障房等建设成为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将成坑华大基因产业发展基地、周大福集团大厦、中兴国际研发培训中心等重点产业项目建成星级绿色建筑典范。到2015年,100%政府投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50%社会投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前期办、区经促局)
2.开展既有建筑减碳行动。逐步将公共建筑全面纳入低碳建筑监管系统,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审计检测等工作,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对建筑的保温制冷、采光通风、给排水、热水供应和公共照明等系统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淘汰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的高耗能、高排放用能设备及高耗水器具。以政府机关及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住建局、区物管中心)
3.推行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以政府、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以大型工业园区、冷链企业为试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逐步在全区推广实施。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鼓励商场、饭店、景区等大型公共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遏制公共场所高耗能现象。实现“十二五”期间每年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在上年基础上降低5%以上。(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住建局、区经促局)
(六)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构建碳汇资源体系。
高度重视盐田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利用森林、海洋、绿地、湿地、水源等自然资源,推进多层次、广覆盖、高水平的碳汇资源体系建设,作为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部分,为全市减碳行动做出突出贡献。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狠抓源头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切实做到“三不批”:项目环保情况不明不批,污染防治方案不行不批,项目选址不当不批,真正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每年按计划推进生态风景林建设。加强对海岸带的保护与利用,强化近岸海水水质检测,推进旅游岸线景观优化。到2015年,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滨海规划国土局)
2.提高林地及城区碳汇能力。加强梧桐山和三洲田等森林郊野公园建设,植树造林,严禁乱砍滥伐,提高我区森林覆盖率。加强林地、绿地、湿地的管养,引进改良碳汇能力强的树种草种,维护并提高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风景林抗虫抗病能力。完成林相改造面积50公顷。配合城中村改造,拓展配套绿色空间,开展植树种花和房屋立体绿化行动,增加城区绿化面积,打造生态型园林、节约型园林和乡土型园林。提高碳汇能力和固碳质量。到2015年,辖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辖区公园数达到50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2平方米,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5%。(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3.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切实加大城区污染源的监督执法力度,运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监控水平。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水库水资源管理,健全完善水库巡查管理、防洪、生物预警、水污染事故处理等多项制度和预案,探索建立旅游人文与水源地保护的友好局面,继续保持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率。对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改造,整顿治理不法排污企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努力降低船舶废气、汽车尾气、施工扬尘、生活垃圾对城区环境的影响,提高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监控水平,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到2015年,辖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保持360天以上,工业污染源达标率、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
4.扩大再生水及雨洪利用规模。把再生水回用和拓展其使用领域作为盐田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全区再生水利用需求及实际利用条件,主要依托盐田污水处理厂,分析各片区再生水用户需求及利用条件,规划再生水利用布局,提高再生水回用效率。优先改造重点耗水企业,启动再生水输配水系统研究和建设。新建一批本地雨洪利用工程,挖掘本地水资源潜力。在完成恩上村雨洪冲沟、成坑村冲沟雨洪利用试点基础上,启动望基湖水库、老虎涧、深坑等雨洪冲沟工程建设,收集雨洪水加以利用,提高雨洪水利用规模。开展排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调查整改雨污混流小区管网。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再生水的认知程度和使用意愿。到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再生水及雨洪利用不断深入,再生水成为市政杂用水的重要补充部分,广泛用于市政景观及河道补水,探索将再生水应用于工业园区、服务业、住宅小区等领域。(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七)倡导自然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构建低碳生活体系。
加大对社会各界的低碳宣传教育,普及低碳知识,推广低碳理念,倡导绿色消费,提高公民节能环保意识,形成政府带头打造低碳机关、企业积极响应低碳经营、社区争创低碳标杆的良好低碳生态文明氛围。
1.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低碳宣传,开展低碳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倡导低能耗、低物耗的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提高全民生态文化素养,营造共建低碳生态示范区浓厚氛围。到2015年,使市民对低碳的认知率达80%。(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力局、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区教育局、各街道办)
2.创建低碳生态示范社区标杆。在全部社区通过市级绿色社区考核的基础上,高标准创建省级生态示范社区。加大力度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快铺设太阳能热水管道和天然气接驳管道,引导社区居民更多地使用清洁能源。开展“碳足迹”调查,制定“低碳家庭”评比奖励制度,评选先进家庭,带动辖区居民降低日常生活能耗。到2015年,100%社区建成低碳生态社区,争取成功创建1-2个省级生态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各街道办、区环保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3.发挥低碳化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机构节能、低碳办公方式及绿色采购等方面的表率作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促使公共机构提高利用能源的效率,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节能、节电、节水项目,带头推进办公场所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远程办公、电子商务系统,推广电视电话会议,从业务、网络和终端等多层面推动“三网融合”,政府机构率先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推动企业、单位跨部门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实现并联审批,在全区范围内为申请人提供所有事项“异地无差别”办理。扩大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范围和力度。到2015年,建成全区“一网式”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实现100%行政审批事项网上自动申报。推行绿色采购,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在政府采购中对绿色产品予以政策扶持,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50%以上。(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局、区经促局、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
(八)完善低碳生态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低碳政策体系。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社会舆论,通过政策导向和制度设计,形成促进低碳经济、低碳社会较快发展的系列体制机制,为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提供政策支撑。
1.科学规划决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域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危机控制研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有关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预先咨询和评估论证,完善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区经促局)
2.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制度。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扶持政策,鼓励传统能源供应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鼓励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太阳能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太阳能节能改造服务。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优惠政策,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和标准的推广,注重资金投入配套,鼓励开发商和消费者投资、购买节能低碳建筑。开展建设项目的立项节能审查、完善节能竣工验收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3.设立低碳发展扶持专用资金。在产业发展资金中设立低碳发展扶持专用资金,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重点支持低碳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吸引投资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碳交易领域的民间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低碳相关产业,奖励“低碳”业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调动企业和企业家在低碳经济领域的创新积极性。(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促局、区发改局)
4.加强法规和标准的执行力度。不断强化内部制度监督和外部舆论监督,综合运用源头管理和事后追究等各种手段,确保低碳事业在自我管理和制度约束的良性轨道上加速发展。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施工、竣工验收和审计的依据,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5.制定低碳示范企业认证和评比制度。设置低碳企业评比制度,每年评出若干个低碳示范企业,在全社会加以表彰推广,营造生产企业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6.探索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借鉴国际碳交易的经验,充分发挥碳排放市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企业自愿减排,利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平台开展基于项目的碳交易。通过碳交易调节区域内碳排放水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区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区直部门、各街道办,驻盐各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负责制定每年全区低碳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及年终考核工作,定期对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协调各级各部门行动,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创建工作以及示范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低碳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相关负责人员,每年根据创建目标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府办)
(二)推进八大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强力推进低碳规划、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生态环境、低碳生活、低碳政策八大重点工程(见附表1),把“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作为“十二五”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在年度政府投资中优先安排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制定“低碳经济”资助计划,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流向低碳建设项目,努力争取国家、省、市对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三)培育人才队伍,提供智力保障。
强化低碳领域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培养低碳经济领域各类人才,通过讲座、短期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家,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者、经营者的低碳意识和能耗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走低碳发展之路。加强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完善人才引进服务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引入低碳建设领域的高科技人才。加强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研究机构在清洁发展机制中的合作,适时引进和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牵头单位: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区经促局、区人力局)
(四)建立咨询机制,提供服务保障。
建立低碳领域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低碳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向社会发布有关低碳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信息,同时对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中的全局性、方向性、技术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建设过程的持续改进,定期对建设项目和示范工程进行评审考核。(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五)强化考核监督,提供实施保障。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考评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低碳工作落实到位。探索碳排放相关指标核算方法,构建低碳生态示范区指标体系(见附表2),完善能源消费和碳减排统计数据库。健全低碳化政策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大正向激励的力度,调动各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将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做到公开透明,提高群众对领导干部考核评判的参与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低碳生态区创建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统计局)
附件:1.盐田区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区重点工程(略)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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